学生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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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(部)、全体本科生:

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培养,促进个性化发展,根据《金融与经贸学院本科生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规定,学院现启动2026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认定受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受理对象与范围

本次申请主要面向本学期有学分认定需求的学生。依据教学计划,春季学期重点受理以下环节的认定申请 :25社会调查24专业实践1

、 办理程序与材料要求

   

填写申请:学生填写《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认定申请表》,并取得其他组员的授权签名及导师意见注意,指导老师签名处需要项目指导老师及综合指导老师两位老师的签名

提交材料:除申请表外,需按项目类别提供佐证材料(如项目结项证明、获奖证书复印件、论文复印件、专利证书等),将申请表、相关作品、佐证材料(奖状等)6月18日16:00压缩发至jinrong509@qq.com,并将纸质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提交至J1-509洪老师处

公示结果材料提交后,经项目指导老师、专业导师、系(部)审核。符合认定条件的,学院将予以公示。

三、其他说明

请各系(部)及时通知相关学生,并提醒学生按时提交材料。逾期未提交的,原则上不再受理。

金融与经贸学院

2026年6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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