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部)、全体本科生:
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培养,促进个性化发展,根据《金融与经贸学院本科生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规定,学院现启动2026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认定受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受理对象与范围
本次申请主要面向本学期有学分认定需求的学生。依据教学计划,春季学期重点受理以下环节的认定申请 :25社会调查、24专业实践1。
二、 办理程序与材料要求

填写申请:学生填写《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认定申请表》,并取得其他组员的授权签名及导师意见。注意,指导老师签名处需要项目指导老师及综合指导老师两位老师的签名。
提交材料:除申请表外,需按项目类别提供佐证材料(如项目结项证明、获奖证书复印件、论文复印件、专利证书等),将申请表、相关作品、佐证材料(奖状等)于6月18日16:00前压缩发至jinrong509@qq.com,并将纸质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提交至J1-509洪老师处。
公示结果:材料提交后,经项目指导老师、专业导师、系(部)审核。符合认定条件的,学院将予以公示。
三、其他说明
请各系(部)及时通知相关学生,并提醒学生按时提交材料。逾期未提交的,原则上不再受理。
金融与经贸学院
2026年6月12日